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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体育美国疑虚假陈述,遭遇持股人集团诉讼

2019年11月18日,万达体育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万达体育)股票持有人在美国联邦俄勒冈地区法院 对万达体育、摩根斯坦利、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花旗集团全球市场公司、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中金国际资本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里昂证券和老虎证券,以及万达体育前任或现任执行官等人发起了集体诉讼,集体诉讼代表人为Cherry Fu。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26日,万达体育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挂牌上市。此次IPO中万达体育共发行2380万股每股定价为8美元的美国存托股份(American Depository Shares),共融资1.904亿美元。

在2019年9月9日,万达体育发布声明,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收入为3.228亿美元,同比下滑30%。万达体育主要提供三大板块的营销和媒体服务:大众参与性体育业务,观众性体育业务 和 DPSS(即数字,制作,运动解决方案)。2019年第二季度年报显示万达体育的观众性体育频道的收入为1.571亿美元,同比下滑6%。DPSS业务收入为6230万美元,同比下滑70%。自万达体育IPO以来,其股价呈现暴跌状态,其股价最高价为5.36美元/股,较开盘价跌幅达35%以上。截止发稿之日,万达体育每股价仅为2.74美元。

本案原告Cherry Fu等认为,在IPO过程中被告万达体育递交给美国证监会(SEC)的上市发行声明中存在虚假信息以及未披露重要事项,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具体而言,万达体育在其上市声明中虚假陈述或者未能披露以下与公司业务、运营以及盈利方面的事实:1)自2019年第二季度以来截止至IPO前,在万达体育运营的DPSS频道中,体育活动和赛事数量不足; 2)自2019年第二季度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万达体育的收入呈现同比下降的趋势,并且在2019财年将会持续呈现下降状态。同比下降是由于公司在DPSS 频道投入导致回报底,以及未能向观众性运动频道的运营倾斜;3)故而,万达体育在上市声明中有关公司运营状况的陈述均属于缺乏合理原因的虚假陈述。

目前,位于俄勒冈地区的联邦法院刚刚受理了案件。万达体育赴美IPO遭受冷遇,其融资背负10亿欧元巨债,构成事实上的资不抵债。上市融资缓解债务压力而不是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这种策略已然让很多投资者举棋不定。 如今万达体育还面临股票持有人的集体诉讼,还可能引发美国证监会对于虚假陈述、不实披露等方面的审查,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案,报道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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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y Zhang,Yuanning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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