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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正兴车轮集团被集体诉证券欺诈

2018年6月14日,何正宇(Zhengyu He)等投资者在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针对中国正兴车轮集团有限公司(China Zenix Auto International Ltd., 以下简称正兴车轮)提起证券欺诈的集体诉讼。

正兴车轮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中国福建漳州,主要从事各种不同类型汽车轮胎的设计、制造与销售,车轮年生产量超过1400万套,居中国车轮行业之首。公司拥有5家专业从事车轮制造的车产基地,产品以钢制车轮为主,兼顾车桥、汽车螺栓等其它汽车零部件,拥有销售网点5000个,并远销韩国、日本、印度、欧洲以及美国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5年10月28日,正兴车轮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在美国上市,于2018年6月14日宣布在纽约股票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NYSE,以下简称纽交所)被停牌,在OTC板外市场上进行交易。

正兴车轮的股票交易价格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低于纽交所的最低要求,纽交所在此期间两次要求正兴车轮进行整改。2015年10月2日,正兴车轮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自己已恢复了持续上市的要求。2016年4月28日,正兴车轮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以下简称SEC)提交了20F表格,并由其首席执行官赖建辉和首席财务官马丁·张签署,后被披露其内容严重虚假。在2015年10月2日至2018年6月14日之间购买正兴轮胎的一群投资者针对正兴车轮及其首席执行官赖建辉和首席财务官马丁·张提起了证券欺诈的集体诉讼,声称正兴车轮的不实陈述和疏忽行为造成了他们严重的损失,并指控其在年度审计报告、提交给SEC的文件、新闻稿以及其他财务报表作假的欺诈性行为,违反了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和反欺诈条款(SEC Rule 10b-5)。

点击下载法院卷宗附件

Zhengyu-He-v.-Zenix-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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