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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中国超级计算机企业和机构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

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宣布将5家中国企业及机构,即成都海光集成电路、海光微电子、天津海光先进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中科曙光、无锡江南电脑技术研究所列入“实体清单(Entity List)”。

此前,众多中国企业已经被美国政府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列入实体清单。2019年5月16日,华为及其68家位于美国境外的子公司被加入清单,以限制其从美国科技公司出口硬件、软件和服务。

实体清单是中美贸易战中美国运用最频繁的监管工具之一。被列入清单的实体将面临从美国出口货物和技术的严格限制。因此,中国企业和机构有必要了解“实体清单”的内容及其运作方式。

什么是实体清单?

实体清单是美国出口管制工具之一,用于鉴别曾经、正在或即将从事危害美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的实体。“实体清单”的法律依据是出口管制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即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第15章第730至744部分。该条例针对一部分美国商品和技术的出口、转出口、转运和视同出口进行了规范。从事以上活动需要事先向美国商务部申请许可证。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申请“许可例外(License Exception)”以免除申请许可证的义务。实体清单的作用则在于对被列入清单的实体加强了申请许可证的要求,并使其获得许可例外更加困难。

由商务部、国务院、国防部、能源部和财政部代表组成的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End-User Review Committee)负责与实体清单相关的决定。将实体加入清单需要多数通过,将实体移出清单或修改条目则需要全数通过。

五家中国实体被列入清单的原因:

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指出,无锡江南电脑技术研究所、中科曙光和国防科技大学是中国E级超级计算机研发的领先者。中科曙光曾公开承认自身所研发产品的军用用途。无锡江南电脑技术研究所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六研究所,其使命是支持中国军事现代化。国防科技大学则已经于2015年被列入实体清单,因其将源于美国的处理器等计算机零部件用于支持核爆炸模拟和军事模拟。

海光投资是中科曙光控股的子公司。2016年,海光投资和美国公司超微半导体(Advanced Micro Devices,简称AMD)成立了两家合资公司成都海光微电子科技和成都海光集成电路。海光通过由AMD持多数股份的海光微电子获得X86芯片技术授权并开发用于中国市场的新型芯片,再由AMD仅持股30%的海光集成电路加工生产,实现芯片技术 “国有化” 。 中国公司通过合资获取美国科技企业核心技术的策略显然引起了美国政府的担忧。

因此,委员会认为,中科曙光和无锡江南电脑技术研究所从事的活动,中科曙光对海光投资的所有权,以及海光投资对海光微电子科技和海光集成电路的所有权,都构成了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并决定将上述5个实体加入实体清单。

阅读原文:
Addition of Entities to the Entity List and Revision of an Entry on the Entity List

原创:Yang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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