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中国投资者针对泛华及其管理阶层提起证券欺诈的集体诉讼 (2018年9月7日, 纽约州联邦地区法院)

泛华金融服务集团(Fanhua Inc.,以下简称泛华)成立于1998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一家主要的金融服务商,提供人寿、财产和意外保险产品。 2017年10月,泛华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 NASDAQ)上市其美国存托股票(American depositary share,ADS,以下简称ADS)。 上市后,泛华的年度审计报告、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的文件、新闻稿以及其他财务报表均显示其收入和运营情况的指标十分乐观。 通过这些积极的信号,泛华在2018年4月至8月期间成功的吸引了许多中国的投资者去购买其ADS。
在2018年8月下旬,Seeking Alpha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披露泛华的上述财务文件中的若干指标是虚假的和误导性的,以及泛华未能披露旨在图利其内部人员并夸大其金融财产的不正当商业行为。 在此报告披露后,泛华股价严重下跌,其投资者遭受了损失。 一群投资者(全部或一些是中国股民)对泛华及其首席执行官王春林和首席财务官彭戈提起了证券欺诈的集体诉讼,控诉泛华集团的虚假陈述和未披露重要信息的行为,以及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故意未纠正错误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美国1934年《 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和反欺诈条款(SEC Rule 10b-5)。 本案已提交至纽约州联邦地区法院。

原作: Derek Tai
翻译: Stephanie Wang
校对: Derek Tai

Share this 分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