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 Penn Engineering & Manufacturing Corp. (下称”PEM”) 在内华达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Shenzhen Koster Metal Products Co. 深圳固斯特五金 (下称”Koster”) 商标侵权及不公平竞争。
PEM成立于1942年,总部位于美国宾州,是全球紧固件(fastening solutions, 例如螺帽、螺栓、螺丝、铆钉等)产业中的领导厂商,产品贩卖至75个国家。 自1946年起,PEM持续使用”PEM”的商标,以标示、推广和贩卖它的产品。 1962年,PEM正式取得PEM的注册商标,用于钻头套及紧固件相关产品。 其后又陆续取得PEM的衍伸注册商标(PEM家族商标)。 除了PEM家族商标外,PEM也拥有另外两个注册商标,以及数个未注册但受普通法保护的商标(以上合称”PEM商标”)。 PEM在包含美国的47个国家、PEM网站上、贸易博览会、贸易期刊上贩卖或广告搭载PEM商标的产品。 被告Koster是一家位于深圳的中国公司,生产紧固件等五金产品。
PEM指控Koster未获得其同意或授权即使用与PEM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在与PEM有竞争关系的产品上。 此外,PEM指控Koster产品质量低劣,Koster把PEM的商标用于这些劣质产品上,减损了PEM商标的信誉。 PEM因此起诉Koster商标侵权及不公平竞争。
中国企业过去被告商标侵权多是在服装、鞋类、科技产品方面,本件是少见中国企业在五金行业被告商标侵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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