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诉讼中,原告是一家位于纽约的公司Kiss Nail Products, Inc.(以下简称Kiss),请求损害赔偿以及要求三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成立的公司 -深圳凯路斯科技有限公司(Shenzhen Kaylux Technology Co. Ltd., 以下简称凯路斯)、广州梅娜达电气有限公司(Guangzhou Menarda Electrical Co., Ltd., 以下简称梅娜达)、深圳曼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Shenzhen Manjiu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Co., Ltd., 以下简称曼九),停止继续侵犯美国专利号10010148的专利(以下简称“专利148”)。 在相关部分,Kiss销售Instawave® 自动卷发器产品(以下简称 “Instawave” ),是一款被描述为具有 “使头发缠绕在加热管上的旋转部件以帮助用户的头发形成卷发”功能的卷发器。 Kiss于2018年7月3日由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 以下简称USPTO)获得了专利148,关于 “由Kiss研发的新型头发造型器和相关方法” 。 根据Kiss的起诉状,被告凯路斯、梅娜达和曼久在美国境内故意 “进口、供销以及售卖” 与控诉中几乎一样的卷发器,原告据此主张被告侵犯了专利148,在美国和纽约东区联邦法院辖区内构成了专利侵权。
原作: Antoinette Adesanya
翻译: Stephanie Wang
校对:Derek T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