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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台湾联发科技、中国联想集团、美国高通、新加坡Broadcom、荷兰NXP等全球知名科技公司专利侵权

2018年11月14日,美国专利有限责任公司(American Patents LLC, 下称”美专”)于德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发科”)、中国联想集团(下称“联想”)、美国高通、新加坡Broadcom、荷兰NXP等全球知名科技公司在集成电路产品上专利侵权。

本案被告联发科目前是全球第三大晶圆IC设计商(不亲自制造),其设计的芯片多用于通讯设备。联想集团主要研发和生产笔记本电脑及手机,2005年收购IBM的个人计算机业务后,现今已是全球第一大个人计算机生产商以及第五大手机生产商。高通则为全球著名无线电通信技术研发商。

本案是关于一种先进的系统芯片技术(on-chip, 将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集成到单一芯片的集成电路)。原告美专声称,联发科制造、进口和销售MT6595,Helio X10,及Helio X27智能手机芯片及系统芯片,Broadcom制造、进口、销售BCM58712及BCM58713系统芯片,联想制造、进口和销售Tab 4 8,Tab 4 10,Tab 3 10平板计算机,NXP制造、进口和销售i.MX516应用程序处理器,S32V234显示处理器,i.MX 8QuadMax媒体处理器,高通制造、进口和销售Snapdragon 410E,Snapdragon 650手机电路板,上列产品使用了原告享有专利的系统芯片技术,侵害了原告持有的美国专利编号6,964,001专利、编号7,836,371专利、编号8,239,716、编号8,996,938专利。原告进一步主张,被告等在先前申请其他专利审查时,审查人都曾引用或参考过原告的上述专利,因此被告等在本件起诉前,都已知悉原告上述专利的存在。原告据此主张,被告等直接侵害原告的专利权,且诱使终端用户、顾客、关系企业、及供货商等使用被告的侵权产品,构成间接专利侵权。原告主张,原告据此向法院请求不低于合理权利金的损害赔偿及禁止被告继续使用、贩卖侵权产品的禁制令。

本案被告中的联发科及联想都是华人管理的全球知名科技公司。事实上,这不是美专第一次锁定华人科技企业,今年以来,美專已控告华为、中兴、海信、冠捷、夏普、华硕等知名华人企业专利侵权,此种案例恐怕不是偶然。

点击下载法院卷宗附件

American-Patents-v.-MediaTek-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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