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纽约法院以涉及欺诈为由撤销国际仲裁裁决

2019年5月6日,纽约法院做出了一项非同寻常且论证充分的判决,即以欺诈为由撤销了一项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做出的裁决。判决对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戴上律师事务所客户红高粱(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麦子”)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麦子的申请由戴上律师事务所首席诉讼律师康国永(Amiad Kushner)代理,Aaron Foldenauer律师和Katherine Kramer律师在撰写陈述书方面给予了大力协助。

依据联邦仲裁法以欺诈和不正当手段为由撤销仲裁裁决是非常罕见的。纽约最高法院商事审判庭的Andrew Borrok法官也在判决书中指出,依据联邦仲裁法撤销仲裁裁决标准极高,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核更是十分有限。

该仲裁案是关于“麦子”和中国商业信贷公司(以下简称“CCCR”)之间的一起“反向收购”交易。CCCR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为了促成该交易, “麦子”的关联公司作为协议方与一位纽约律师林毅签署了托管协议,同意向托管人林毅律师支付一笔350万美元的定金。

2017年12月,麦子发现CCCR高管也是其第一大股东揭洋在中国正身陷证券欺诈刑事调查,于是麦子立即中止了该交易。麦子还发现本公司的一名员工与揭洋合谋转移了350万美元的托管资金。

2018年1月,CCCR依据双方的并购协议,提起了针对麦子的仲裁。350万美元的去向成为仲裁中的主要问题。CCCR向仲裁官提交了一份由托管人林毅律师出具的声明,该声明否认其曾经签署过托管协议和收到350万美元的托管费用。仲裁人认为林毅律师的声明是可信的,并据此于2018年7月做出了有利于CCCR的裁决。

在仲裁裁决之后,麦子从律师林毅的银行获取记录,显示林毅的确曾经从揭洋处收到过350万美元的付款。2018年10月,麦子申请撤销依据林毅律师不实声明所作出的裁决。

在判决中,法院认为林毅律师的声明掩盖了自己确实收到350万美元托管费用的“重要事实”。法院认为林毅律师的声明对于仲裁人的裁决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并且“要求撤销仲裁官的裁决,因为仲裁裁决是基于欺诈或不正当手段做出的”。

Download files
Decision Vacating Award

By D&A

Share this 分享内容